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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業信息化局、財政局、工商業聯合會,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為做好2025年全市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升培訓的精準性和實效性,促進勞動者技能就業,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財政廳 省工商業聯合會關于發布2025年江蘇省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指導目錄的通知》(蘇人社函〔2025〕32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于加強和改進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23〕41號)文件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無錫市2025年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及補貼標準、職業(工種)指導目錄、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指導目錄(見附件1、2、3),現予發布,請結合以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一、關于培訓補貼目錄。根據省指導目錄,結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就業和培訓需求,更新發布2025年無錫市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包括11個職業資格證書培訓補貼項目、312個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補貼項目、18個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補貼項目。同步更新發布2025年無錫市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指導目錄87個,為培育適應無錫產業發展急需的創新型、應用型技能人才提供培訓指引,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
二、關于培訓補貼次數。職業培訓補貼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參加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培訓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參加同一類別創業培訓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符合條件人員可申領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可申領不超過3次補貼(含當年度職業培訓補貼次數)。
三、關于培訓補貼標準。我市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補貼標準參照蘇人社函〔2025〕32號文件補貼基準執行。其中,2024年新質生產力專題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補貼標準,按照錫人社發〔2023〕41號、錫人社函〔2024〕144號文件規定執行。納入《江蘇省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指導目錄》的,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在同類型一般職業(工種)補貼基準上提高30%。對納入當年度《無錫市高技能人才培訓緊缺型職業(工種)指導目錄》(附件3),符合申領我市緊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條件的,在相應補貼基準基礎上上浮30%。
四、關于培訓補貼方式。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信息按規定納入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補貼性培訓信息實名制管理系統管理,并進行智能化比對審核。按照“誰出資、補貼誰”的原則,對個人出資參加社會化培訓的,實行直補個人;對企業組織本單位職工參加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后自主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實行直補企業;通過項目制方式,按相關規定確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職業培訓項目,實行直補承訓機構。
五、關于職業培訓機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制定并公布本地區補貼性職業培訓機構目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三星級以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參與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所有的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原則上需在培訓結束后一年內組織開展考試認定并完成相關補貼資金的申請撥付。各市(縣)區人社部門對承擔政府補貼性培訓任務的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應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廣應用“云眸工程”的要求,接入“云眸工程”監管平臺。對違法違規的培訓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退出政府補貼性培訓機構目錄,并記入誠信檔案。
六、關于補貼資金保障。2025年無錫市本級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等各類補貼資金優先從無錫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結余資金足額列支,由各區負責補貼資金申請和撥付。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以及符合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的,可在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他職業培訓補貼項目按規定在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列支,涉及轉移支付的部分按因素法分配各區。江陰市、宜興市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七、關于數字技能培訓。根據省定目錄,將14個數字專業技術職業納入無錫市補貼性培訓職業(工種)指導目錄,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申報條件的原建檔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參加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可按規定申領職業培訓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和辦法按省相關文件執行。
八、關于培訓精準性和有效性。實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訓行動,適應勞動者需求,按照“用什么、學什么”的原則,多渠道公布宣傳培訓項目目錄和培訓評價機構目錄,提升職業技能培訓的便利度和可及性,滿足勞動者多樣化需求。突出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登記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實施高校畢業生“強技行動”,推行“技能培訓+精準就業”的項目化培訓模式,推動培訓和就業聯動,促進勞動者實現高質量就業。大力推進技能強企工作,服務無錫“465”重點產業集群建設,圍繞康養托育、先進制造、數字經濟、低空經濟、人工智能、新職業等重點領域技能培訓需求,設置培訓項目,組織開展培訓。指導有培訓能力的企業、培訓機構開展新職業(工種)培訓和評價,創新開展百企萬人“技能夜校”系列培訓活動,鼓勵各地開展訂單、定向、定崗和項目制培訓,促進技能培訓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發文之日起報備的班次或申領的補貼按新目錄及有關要求執行,發文之日前在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已報備的班次和已申領補貼的仍按錫人社發〔2024〕69號文件規定執行。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按照國家、省相關最新文件精神執行。各(縣)、區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平穩做好新舊目錄和標準之間的過渡銜接。
附件:
1.無錫市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補貼標準(2025年版)
2.無錫市2025年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指導目錄
3.無錫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緊缺型職業(工種)指導目錄
4. 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工種及目錄信息對照表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無錫市財政局 無錫市工商業聯合會
2025年5月6日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錫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無錫市財政局 無錫市工商業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