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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繳存職工:
為貫徹落實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助力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保障性住房及改善性住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5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的通知》,現予以發布。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相關決策部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購買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優化并調整如下:
一、職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調整為15%。
二、取消《無錫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轉賬還貸暫行辦法》中同一筆貸款在整個還貸期間可申請變更一次委托還貸方式的限制。
三、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不受戶籍限制。
四、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4月30日。本通知未盡事宜,按原規定執行。
來源: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