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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聚焦富民持續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見》(蘇發〔2016〕49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民創業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4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江蘇省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14〕71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規〔2014〕1號),現就做好2017年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和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并達到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標準的城鄉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基地均可申報。申報主體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法人單位下屬機構申報基地,需以獨立法人單位為申報主體。申報主體或下屬機構已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為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的,該申報主體不得再次申報。
2.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家級和省級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小企業創業基地、返鄉農民工創業園、電子商務產業園、鄉村旅游創客基地、互聯網眾創園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申報。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園、電子商務產業園、鄉村旅游創客基地、實際吸納20家以上創業實體(個人)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比達到1:5以上,以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在省內吸納30家以上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帶動就業比達到1:10以上的,可比照大學生創業園標準申報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3.申報基地必須為市級(含)以上創業示范基地,在所在地(區域)具備示范性、導向性和代表性,具體標準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規〔2014〕1號)。
(二)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1.申報人為畢業5年內(2012年6月1日后)國內高校畢業生、國(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學畢業生、國內高校全日制在校生。
2.申報項目2年內(2015年6月1日后至發文之日之前)已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并登記注冊。項目申報人為項目合法擁有者(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出資額不低于項目單位投資總額的30%。
3.項目須非國家禁止、限制類,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人同意在公共媒體公開項目有關信息。
4.項目具有原創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區產業規劃發展導向,商業發展前景好,潛在經濟和社會效益較好等特點。
5.以下項目(企業)不在申報范圍:項目單位為加盟商、企業分支機構;企業首次登記法人非申報人,經轉讓或變更為申報人;已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為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含創意類項目)的。曾因提供虛假資料被取消申報資格的創業項目、申報人不得參與申報。
二、申報材料
各地要在自主申報、縣(市、區)初審、市級復核、公示無異議的基礎上,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轄區內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材料上報省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一)省級創業示范基地
1.《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推薦匯總表》(附件1)和公示情況說明的電子版、紙質版各1份,《推薦匯總表》電子表格以Excel格式上報。
2.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制作要求見附件2、3)紙質版5份,含PDF文件電子版及基地介紹視頻的DVD光盤2份,(光盤表面需注明:地區、基地名稱、在推薦匯總表中序號)。
3.各申報主體分別填寫《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13),上報紙質原件、電子掃描件各1份(紙質、電子材料均按其在《推薦匯總表》中序號從小到大排序后,按市匯總上報)。
4.如基地運營、管理等相關事務交由運營或管理機構進行,需提供運營或管理機構簡介、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與申報主體簽訂的相關合同復印件等材料。
(二)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1.《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9)和公示情況說明的電子版、紙質版各1份,《推薦匯總表》電子表格以Excel格式上報。
2.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材料(制作要求見附件10、11)紙質版2份,電子版1份。
3.各申報項目分別填寫《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13),上報紙質原件、電子掃描件各1份(紙質、電子材料均按其在《推薦匯總表》中序號從小到大排序后,按市匯總上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和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遴選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將其作為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重要手段,擺上創業工作的突出位置、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主要責任部門要形成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就業管理機構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盡快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由相關責任部門、專業服務機構、創業指導專家等方面人員組成的評審小組,做到要求、責任、進度“三落實”,程序、標準、過程、結果“四公開”,扎實有序推進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和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遴選工作。
(二)加強宣傳,擴大參與。各地要大力宣傳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和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遴選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微信、微博等各種媒體,深入宣傳申報標準、申報程序、扶持政策等內容,吸引更多的創業載體和大學生主動申報。要充分利用各部門及高校發展創業載體的優勢資源,積極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校大學科技園及創業園、返鄉農民工創業園、電子商務產業園、鄉村旅游創客基地以及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申報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提升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整體水平。要深入各級基層平臺、大學生創業園及留學人員創業園等,把大學生創業者作為宣傳重點,積極引導他們申報優秀創業項目。
(三)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
認真履行審核程序,對照申報標準和申報材料要求,認真組織縣(市、區)初審和設區市復審工作,逐項逐條打分,注明扣分加分原因,必要時組織評審人員對申報單位和申報項目進行實地驗收、集體評審、項目路演,本著“寧缺勿濫、好中選優”的原則,如實填寫推薦意見,真正將優質載體和優秀項目選拔、推薦上來。省廳對已認定過的基地、項目改頭換面重復申報,申報資料不全、推薦程序漏缺、弄虛作假及其他不當情況的,直接取消申報資格;對上報資料不符合要求且問題較多的市予以通報批評,優秀創業項目相應扣減下一年度推薦名額。
四、其他事項
1.根據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財規〔2017〕4號)規定,從2017年起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和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的申報均納入財政涉企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2.請各地按《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2017年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11)中名額數推薦優秀項目,超額不收。
3.請各市盡快確定各項申報工作業務聯系人,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工作聯系人名冊》(附件15); 7月31日前將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和省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紙質、電子申報資料,報省勞動就業管理中心。
電話(傳真):(025)83233844;地址:南京市鼓樓街5號;郵編:210008。基地申報聯系人:王健,郵箱:346657864@qq.com; 項目申報聯系人:陸春燕,郵箱:2050561664@qq.com。
附件:附件.doc
1.省級創業示范基地推薦匯總表
2.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申報材料電子書制作要求
3.省級創業示范基地申報報告綱目
4.基地孵化實體清單
5.基地在孵實體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
6.基地創業培訓、實訓教師情況統計表
7.基地創業培訓、實訓學員花名冊
8.基地管理人員名冊
9.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匯總表
10.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推薦表
11.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材料制作要求
12.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2017年推薦名額分配表
13.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14.資料上報注意事項
15.工作聯系人名冊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28日
來源: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